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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据《行政处罚法》第四十四条之规定,你有权陈述和申辩,依据《行政处罚法》第六十三条、第六十四条之规定,你有权要求听证,如果要求陈述和申辩,三日内日向渭南市公安局临渭交警大队提出,如果要求听证,五日内日向渭南市交警支队法制部门提出,逾期视为放弃权利。
渭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临渭交警大队
2023年4月1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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